室內裝修設計是一件比較重要的事情,涵蓋的細節也比較多,如果想要將室內裝修設計給做好,使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就必須要提前與業主簽訂相應的家裝合同。在簽訂家裝合同時,業主必須要對合同上的內容去仔細認真看一下,確定合同上的內容是否齊全。在此良點迪設軟裝設計師就針對合同上必須要寫明的內容進行分享性的介紹,一起了解下。
室內裝飾設計時,如果與裝修公司簽訂家裝合同,必須要確定合同上是否將這些內容寫明:
1、了解設計費是如何計算的
設計師的收費一般都是按照面積去收費的,一般面積可以分為建筑面積、可用面積和套房內建筑面積這三種。目前市場上很多都是根據套房的可用面積和可建面積來計算的,這樣的收費方式對于那些房價不高的裝修商來說比較合理。
2、寫明設計費支出的時間以及金額
在合同中,室內設計師必須與設計師約定如何支付設計費,分四期支付。***筆規劃費是在合同簽訂后、房屋測量前支付的。一般為工程總價的20-25%或預付1000元左右。第二次費用必須在初步項目結束后支付。傭金為項目總價的50%。第三筆費用在設計階段確認圖紙后支付,傭金為項目總價的20%。***后,在確認全套設計圖紙后,業主應支付剩余的設計費用。
3、有必要寫明制作效果圖的費用
在不少公司提供的合同當中,對效果圖要有單獨的要求。業主如果想讓設計師出效果圖,就得付幾百塊錢的傭金。所以,為了避免自己多花冤枉錢,就必須要在合同當中寫明設計效果圖的費用是如何支付的,這樣才可以避免讓自己多花冤枉錢。
上述就是關于室內裝飾設計合同上必須要寫明的一些內容的詳細介紹。所以,業主在對自家新房子進行室內裝修設計時,必須要仔細對裝修公司提供的合同進行審核,只要合同上的內容比較齊全,并且真實有效,才可以放心的簽訂合同,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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