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設計中所謂的“概念”,應該理解為對表達媒介的理解和提煉,文字意義褪去后的純粹空間建構,也是這門學科中“技術”的主體。它屬于設計唯物主義的范疇,是“智”的產物。空間設計中所謂的“理念”,可以認為是對空間文脈意義的追求,是思想情感的表達,是對人文和公共價值的追求。屬于設計藝術所追求的范疇,是“善”的產物。室內設計的***高境界仍然是“智”與“善”融合的過程。作為空間設計師,我們只是碰巧在近二十年的研究和探索中形成了從概念到創意的發展軌跡。回顧他們職業認知的歷程,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階段是感性模仿和初始階段。為此建立了一系列專業技術法規和標準,解決了共性專業技術問題,形成了系統合理的專業表達,填補了大量基礎空白,如圖紙規范、材料與結構、功能模型等。這些都是現階段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第二階段,是空間設計專業提升的關鍵一步,開始專注于設計思維和過程表達的研究,開始了“概念”的思考。研究方法仍然是基于對大量案例的分析,從中不難發現一個現象,那就是“每一個設計不好的設計都有自己的缺點;所有精心設計的設計都有一些共同點”。但是,面對前人的大量***空間設計,雖然無法知道這些室內空間設計是如何開始運作的,但通過***終作品的呈現,我們可以知道其設計的***終物化方式,即作為空間呈現的物質媒介,我們對媒介的理解有其設計歸屬的共同規律。因此,這樣的發現成為我們理解概念的起點。
因此,我們可以把概念構成概括為三個層次:概念(1)、概念(2)、概念(3)。
***的室內空間設計(二)***層次概念(1)是概念表達的初級認知和空間視覺表達元素的認知,即空間構成的特殊項,也稱“空間詞匯”。由空間選擇、空間造型、空間材料、空間色彩、空間界面、空間照明、空間陳設七個部分組成。每一項都可以發展為一個獨立的空間表達概念,也可以是幾個組合概念的疊加表達,是一種視覺詞匯表達的概念,是對空間表達的媒介形式的探索。這一發展階段的高峰可以產生室內空間設計原型的創造,豐富設計表現形式。許多開創性的設計杰作都來自這個階段。
第二層次概念(2),即空間構成關系的認知,側重于室內空間邏輯的研究,又稱“空間語法”。如果說***層次還停留在對表象空間的認識,第二層次則是對空間抽象本質的發現,對關系建構的邏輯認識,以此徹底排除空間形象性的干擾,上升到對相互關系存在的認知層面,同時真正開始進入對空間的思維狀態。至此,***層次的詞匯概念在現階段進一步的關系建構中已經失去了其屬性值:顏色不再是顏色本身;物質不是物質的本色;光不是光的真實顏色.在這里,一切都是相互的,一切都是空間。可以進一步理解為:形是色,色是形,色是料,料是色,光是形.諸如此類,因為無論它的形狀、色彩、光線、材質,都是空間存在的外觀碎片,都服從于以不同形式構建等級關系的需求,所以一切都是空間。作為室內專業技術的研究,以上內容是對空間的核心理解。
第三層次概念(3),是對空間風格和樣式的追求,包含***層次的七個空間詞匯和第二層次的空間語法,是概念發展的集大成者,也被稱為“空間語系”。也就是我們通常描述的風格問題,也可以看作是更大空間原型的創造。正因如此,風格語系往往是時代文化積淀的集體產物。同時,風格有可能成為社會語義的象征,這從空間設計史中不難得到充分的證據。對上述概念的三層次理解,還屬于室內空間設計學科的專業技術理解范疇。如果說前三個層次是概念認知的線性深化,那么后面幾個階段可以看作是概念認知的平移發展,開始遠離專業層次的邊界。
第三階段,也就是對設計語境和語義的追求。引用一個常見的專業術語,叫做“場所精神”。實際上,上述概念的第三個層面已經開始展現設計語義的表達。
如前所述,概念的***初層次是失去意義后的純專業建設。那么到了構思階段,就是對被建構的事物賦予相當的人文情懷的訴求,類似于中國傳統畫論中的“意境”、“意象”等概念,具有敘事性、文學性、象征性的特征。在室內空間設計中,理念要么引導著空間的詩意,要么引導著某種價值觀和情感的感性顯現。因此,純粹的空間設計不僅是設計物質主義的世界,也是室內設計精神的世界。它和人文世界的所有其他創造形式一樣,成為整個人類社會情感和思想的表達部分。由此可見,空間設計從實用的功能問題和技術問題出發,通過空間營造所引發的形式和美學的構思追求,進入人文精神的表達領域,構成了全畫幅從世俗滿足到專業技術,從物質世界到精神理念的宏大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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